日志 张羽丰 张羽丰的日志 数学日记二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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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小鬼当家 上午11点,当我舍不得离开我那温暖的床时,刺耳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屋内的宁静与和谐。 电话里,妈妈说她有事走不开,让我自己在家泡方便面吃。听到这话,我赶紧穿戴好,刷牙洗脸,生怕饿坏了我那脆弱的肚子。一切打理好后,我直奔餐桌,发现家里的方便面没有啦,我二话不说,径直拿了零钱下楼直奔小卖部而去。 到了小卖部,一看有两种面供我选择:一种是一包4元,另一种是一包4.5元,再多增四分之一,两种面都是400克。为了结省爸妈辛苦挣来的血汗钱,我打算用所学的数学知识算出买哪种更划算。既然是求商品的价格,我们小学三年级就知道求单价。400克4元,那么100克就是1元,第一种面的单价我已经知道啦。第二种面先算出有多少克,400×(1+¼)=500克,4.5÷500=0.009元。这是1克的价格,再用0.009×100=0.9元,0.9<1,所以买第二种方便面更划算。 回到家以后,妈妈已经提前回来啦。我给妈妈讲了我买面的事情后,她直夸我聪明。这次“小鬼当家”的经历实在太爽啦! 二、变通的妙用 一天,我在作业中看到这样一道题:1又十二分之一+2又二十分之一+3又三十分之一+4又四十二分之一。看到这一题,我立马想到了简算。可是怎么也找不出方法。这时,爸爸来了,看到我犯难了就说:“如果一种方法不行,就换另一种思路,可以变通一下”。听了爸爸的话,我恍然大悟,飞快地写起来:1又十二分之一+2又二十分之一+3又三十分之一+4又四十二分之一=(1+2+3+4)+3×4分之一+4×5分之一+5×6分之一+6×7分之一=10+(1/3-1/7)×1/7-6=10+4/21=10又4/21。 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