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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家教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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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人:范志勇
  • 2011-05-06 08:07:28
 

清丰县教育局

关于开展优秀家教论文评选活动的

通   知

各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:
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,加强家教工作理论研究,推动家教工作进一步开展,做好新形势下的家教工作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优秀家教论文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通过评选、总结经验,鼓励创新,树立典型,弘扬先进,大力营造家教工作良好氛围,提高家教工作理论水平,推动我县家教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各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要在家教调研的基础上,根据实际,组织力量,就一些家教重大问题开展研究,同时要让广大教师从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感悟、收获、以及对特殊孩子的转化等方面撰写论文,题材不限。

三、评选方法

评选持坚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分层评选的办法,首先由各乡(镇)中心校进行初评,选出  篇,县直各学校可选出    篇优秀论文上报县教育局关工委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(一)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原创,如有剽窃、抄袭行为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
(二)每篇论文以3000字左右为宜。参评论文应包括题目、摘要(200字)、关键词、正文、参考文献等内容。论文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。单位、姓名另外用纸写清附后。参评论文应用A4纸打印一式5份(另将电子文稿发至邮箱:qfjyggw@163.com),标题用3号黑体字,摘要和关键词用5号字,正文用4号宋体字。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参评。

(三)论文要求观点新颖,条理清晰,语言精练,论据充分、论证严密、逻辑性强,能在一定程序上反映教育规律,具有较强的理论和时代价值。

(四)各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评选活动应在2011年5月中旬结束,5月30日前按要求把参评论文报县教育局关工委办公室。(联系人:王怀强,电话:7260626)

(五)参评论文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
五、评审及奖励

(一)县教育局关工委届时将邀请有关家教专家对上报论文进行评选,评出一、二等奖若干名予以表彰;质量较高的论文将报送市教育局参加全市评选。

(二)此项活动是我县教育系统家教战线理论建设的重要步骤,评审要按照要求,实行宁缺毋滥原则。

希望各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实施这项活动,切实总结先进的家教工作经验,把县市家教工作引向深入,为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清丰县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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